2015年6月14日 星期日

法官如何看待人頭帳戶案件

法官如何看待人頭帳戶案件

在檢察官以幫助詐欺罪起訴人頭帳戶的提供者後,案件就會進入法院。一些來司改會的人頭帳戶案的申訴人會提到,他們覺得不管說什麼,法官都不相信他們是冤枉的,而且法官看起來也根本不在乎「有罪」這件事,對他們的人生來說,是一件多麼嚴重的事。
到底法官怎麼判斷人頭帳戶的被告,是否構成幫助詐欺?怎麼看待各式人頭帳戶提供者的抗辯?又怎麼看待判決「有罪」這件事?
從訪談中可以看出,只有要交付帳戶的行為,法官就會先將人頭帳戶的提供者,視為「有罪」,被告必須不斷提出各種說法,說服法官相信,他交付帳戶的行為確實沒有幫助故意,由此才能爭取「無罪」。而會為法官所接受的說法,則須符合法官對於「正常社會關係」的種種社會情態的想像或經驗。
在訪談中我們也發現,有的法官可能不見得贊同目前實務關於幫助詐欺「有罪」之認定標準,但是在現行司法體制下,卻又不得不判被告有罪,而折衷之道,就是判處緩刑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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檢察官如何看待人頭帳戶案件

檢察官如何看待人頭帳戶案件

到底檢察官是怎麼決定起訴或不起訴某個人頭帳戶案件呢?會不會為被告調查有利證據?又會不會告訴被告,什麼是「簡易判決處刑」呢?從訪談中,我們可以得知,檢察官們不是靠其他的證據調查,主要是以「被告是否說謊」,來判斷是否起訴。而被告也必須不斷主動積極地告訴檢察官,有哪些證據需要調查,檢察官才比較可能去調查。而且,檢察官也不會主動告訴被告,關於簡易處刑的相關規定是什麼,而會直接依法聲請。
許多民眾不懂,以為檢察官會為他查清楚一切,然後還他清白。但實際上,這一切的種種,都容易使沒有律師協助,,第一次上法庭,不知該怎麼與司法人員應對的民眾,在不知不覺中,就走上了有罪之路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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警察如何看待人頭帳戶案件

警察如何看待人頭帳戶案件

我們稱警察為人民的保母,因為他們總在第一線處理民眾最直接的問題,亦是防制犯罪的最前線。然而,有許多來司改會申訴的人頭帳戶者,他們聲稱警察有不給報案的情形,因而錯失保全證據的時機,甚至錯過破獲詐騙集團的機會。藉由擇問警察,我們了解警察們對於人頭帳戶者的看法,更發現了多年來在警界可能存在著某些「潛規則」。這個潛規則,會讓警察區別他所謂「真正的被害人」(即一般被騙錢的民眾),和「偽裝成被害人的加害人」(即人頭帳戶提供者),由此來受理或不受理民眾的報案。而這個潛規則,也一直是警察與民眾關係間難以突破的枷鎖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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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事人訪談-高學歷就有罪?人頭帳戶者的悲歌

高學歷就有罪?——人頭帳戶者的悲歌

    在一個清冷的午後,司改會的會議室迎來了一位客人。他穿著一件簡單的素色舊外套,神情拘謹。在會議室眾人的注視下,拉開椅子坐了下來。這位看上去只是一名平凡大眾的中年男子,實在是很難將他的樣子與詐欺犯這種惡質罪犯聯想在一塊 。他是董印明,在一審根本沒開庭的情形下,就因簡易判決而迅速獲得了有罪。深信自己沒有犯罪的印明,叩響了司改會的大門,希望在法院得不到的正義,能在這裡尋獲。回想起過去一年遭遇的事與所受的煎熬,他先是喝了一口水,而後開始敘述起他的故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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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事人訪談-司法羅織的入罪惡夢,何時終結?

司法羅織的入罪惡夢,何時終結? -孫氏夫婦的故事

    為什麼自己會莫名其妙變成詐欺犯,以後都要害怕別人發現前科?為什麼明明什麼都沒有做,卻要恐懼別人譏笑自己是詐欺犯?為什麼警方已破獲了當時騙走帳戶的詐騙集團,詐騙集團也承認帳戶是騙來的,怎麼可以將我冠上幫助詐欺的罪名呢?當天面對受訪者孫先生與孫太太時,能清楚且深刻地感受到他們對司法的怨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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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事人訪談-留在教科書中的無罪推定

求職不慎遇詐騙
趙小玲(化名)104人力銀行的網站上發現一徵才廣告,經濟上有困難的她,並未多想便應徵了這份工作。應徵了之後,一位「張助理」才告訴小玲,這份工作是地下賭莊的工作。張助理告訴小玲,她的帳戶僅作公司「回帳」(指賭客先把錢匯到她的帳戶,她再提出來給公司。之後會計並會去對帳)使用。張助理並以同理的角度跟小玲說,這個工作不偷不搶,但畢竟不是什麼正當的工作,她也只打算做一陣子,存夠錢之後就要離開。小玲被張助理的說法打動,她雖然也認為份工作不算正當,但是對於沒有高學歷的她來說,這份工作的待遇實在好得無法多得。於是小玲就把提款卡及密碼寄給了張助理,以讓張助理測試她的帳戶能否使用。小玲沒想到,對方就把她的帳戶當作人頭帳戶使用於詐騙,而小玲也被以幫助詐欺之罪嫌移送地檢署!

檢事官逼認罪
小玲的案子在地檢署時,主要是由檢事官而非檢察官來問案。檢事官看到小玲,就是一臉不屑,小玲第一次遇到這種事,則是慌得不得了,根本不知該如何應對。在地檢署,幫助詐欺根本是小案件,檢事官也不太想多查什麼,問了幾句,就開始叫小玲認罪了…。
檢事官:「公司為什麼要測試你的帳戶能不能正常使用?」
小玲:「這就是他們的規定啊,然後我那時也是基於…」(被檢事官打斷)
檢事官:「我再問你一次,知不知道為什麼他們要測試帳戶能不能正常使用!」
小玲:「因為他說就是說要看能不能就是之後…,怎麼講,公司要我們去把這錢領出來」
檢事官:「哪一種工作會測試你的帳戶能不能正常使用?」
小玲:「(開始啜泣)…我只能說我當時…怎麼講…自己…急於找工作…」
檢事官:「我再問你一次,不要給我扯其他的。你到底有沒有問公司為什麼要測試你的帳戶!?」
小玲:「我有問。」
檢事官:「你有問,他沒回答你啊!那你還是提供了?」
小玲:「(啜泣)…對不起…(吸鼻子)
檢事官:「你知道拿你提款卡人的真實年籍資料嗎?」
小玲:「這個我真的不曉得,他只有跟我講名字,電話和地址而已…」
檢事官:「你在應徵工作時,就已經知道應徵的是地下賭莊,是非法的行業?」
小玲:「嗯…」
檢事官「你這樣子說你沒有幫助詐欺!」
小玲:「…(啜泣)
檢事官:「你是否承認涉犯幫助詐欺?」
小玲:「嗯,我承認,我當時作錯決定…(吸鼻子)
小玲就被起訴了。

峰迴路轉的審判過程:有罪、無罪、有罪確定
由於檢察官聲請的是簡易判決處刑,一審根本沒開庭,小玲就直接被判有罪了。小玲不服上訴,結果竟然逆轉改判無罪。改判無罪的關鍵在於,小玲其實有提供和詐騙集團連絡過程的Yahoo即時通內容,裡面可以完整看到詐騙集團如何一步步取得小玲信任,以騙取小玲的帳戶。而改判無罪後,換成檢察官不服上訴,小玲又被改判有罪了。改判有罪的理由則是,法官認為小玲另有與詐騙集團通電話,雙方可能就在電話中都串好這一切。

留在教科書中的無罪推定

小玲說,她在最後被判有罪的那個審級,其實有跟法官說,檢事官的態度很不好,咄咄逼人很大聲。自己雖然不是犯人,但是被他嚇到而覺得自己真的有做錯的地方。她緊張之下,其實也不太知道自己說了什麼。「雖然錄音檔有當庭被放出來,但是法官似乎不覺得有不妥。不過他們並非當事人,怎麼能夠瞭解我們的感受?」小玲苦笑著說明。這時我們突然了解到,原來所謂的無罪推定原則,或許只存於課本上而已。而事實上,並未有幾人真正落實。

撰文者:劉姵含、林瑋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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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事人訪談-加害人還是被害人?

新聞中的詐騙集團與受害人
    看著電視新聞報導著詐騙集團的惡行惡狀,敘述著首腦如何奸詐狡猾、組織如何分工合作、受害人如何受騙上當,大家的感受是如何呢?或許你可能這樣想吧:一般大眾必須在外風吹雨淋、背負著沉重的壓力,以掙口飯吃;而詐騙集團成員身體健康好手好腳,卻不務正業,打個電話就能將騙走人們的血汗錢,甚至是將一生的積蓄詐領一空。頓時間,你既氣憤詐騙集團的可惡,又感嘆受害人無知與可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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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事人訪談-司法是寶劍還是暗器?



「我很不想回憶那些事情,因為那感覺就好像再次被人強姦一樣!」李裕學(化名)在訪談中說到,他憤怒台灣的司法,憤怒人心的險惡,也憤怒自己傻傻地掉進別人的陷阱裡。當時的他只是單純想應徵報紙上的工作,怎料到最後竟然演變成犯罪,而更萬萬沒想到的是,曾經殷切期盼的司法,到最後不僅沒有還他公道,還判了他死刑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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